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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和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9-07-10 资讯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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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贵州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和事项清单(省直第一批)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620号),首批清单涉及项目共有60余项。

  据了解,为切实推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由贵州省发改委牵头建设了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并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深度融合,将信用记录核查和信用联合奖惩功能嵌入贵州政务服务网中,建立“逢办必查、失信必惩、守信激励、奖惩到位”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据介绍,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建立了“发起—响应—反馈”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将首先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为对象开展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发起单位,贵州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等部门为有关联合惩戒措施及事项(第一批)响应单位,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在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事项中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实现奖惩信息的自动反馈。

  该平台通过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深度融合,将信用信息核查功能嵌入贵州政务服务网,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事项清单》相关事项时,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将根据申请人基本信息,自动比对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数据库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体信息,核查相关信用记录,确认后,有关审批或政务服务事项将被限制办理。若申请人通过信用核查,则按原办理流程进行事项的正常办理。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全过程自动化处理,减少人为判断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