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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示“执行不能”辨“老赖”

发布时间:2019-07-19 资讯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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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能”是如今法院案件执行的痛点之一,即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即使执行法院穷尽一切手段,案件仍无法得到执行的情况。现实中官司打赢了却拿不到钱,是真没钱还是“老赖”往往难以界定,安徽利用网络公示平台破解这一问题。

  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的审判、执行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发言人表示,从4月16日安徽省上线“执行不能”案件公示平台以来,已有86家法院公示“执行不能”案件28,861件。

  据介绍,凡认定为“执行不能”案件的,一律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财产线索的举报,并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过滤,一旦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公众只需登陆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在“执行不能”一栏中即可查询信息或进行举报。

  根据规定,凡向社会公示的“执行不能”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一、法院已通过执行查控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二、对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可能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三、对被执行人做过调查笔录或协调公安机关查找联系不上被执行人;四、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进行了核实;五、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必须完成的其他调查事项。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榕表示,该平台扩大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渠道,增强执行公开力度,下半年将覆盖安徽全省126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