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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12-10 资讯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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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的总体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服务,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措施》起草过程

  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各区政府认真对照国家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梳理我市工作任务,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问题,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主动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更多务实有效的改革措施。《若干措施》先后征求了市级有关单位、各区政府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正文包括6部分,共36个方面,是我市对照国家要求推出的相关改革创新措施。

  (一)深入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主要包括: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试点改革、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效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深入实施“多规合一”“联合测绘”改革等4个方面内容。

  (二)持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服务。主要包括: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进涉企保证金改革、优化企业获得电力服务、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质量等7个方面内容。

  (三)进一步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环境。主要包括:持续深化进出口通关改革、优化进出口通关服务、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4个方面内容。

  (四)积极打造促进就业创业招商引资良好环境。主要包括: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打好人才引育“组合拳”、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业态发展、优化应用场景等供给服务等6个方面内容。

  (五)不断拓展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主要包括: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行企业申报环节直接减免征收、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网办质量、拓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企业破产办理等12个方面内容。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培训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抓好惠企政策兑现等3个方面内容。

  四、《若干措施》的特点

  (一)落实国家文件要求。逐条对照国家文件的六个方面20项内容,结合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共列出94条具体工作任务。

  (二)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围绕稳住和支持市场主体,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推出更多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

  (四)主动对标先进。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直面问题、刀刃向内,力争迎头赶上,打造我市营商环境新高地。

  (五)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频事项,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等全过程,进一步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六)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创新创业活力、宜居宜业环境等方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