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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布首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1-10-12 资讯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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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石家庄市公布了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目录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列出163项保留证明事项和3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这是该市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又一举措。

  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所列163项证明事项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用证明事项,目录之外的证明事项,各单位不得再要求开具。目录共包含12个领域,其中,涉及公安领域30项、交通运输领域8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17项、文化旅游领域2项、市场监管领域16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6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3项、卫生健康领域22项、民政领域21项、司法行政领域8项、教育领域6项及其他领域24项。

  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所列34项证明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行政事项时,一律按照告知承诺的办理方式予以调整,申请人自愿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办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原办理方式,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另一种是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只需要签署一份表示符合相关条件的承诺书。申请人在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时,可以自主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