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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对科技计划责任主体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发布时间:2021-01-08 资讯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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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郑州市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技计划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郑州市研究出台了《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将对参与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责任主体在践行信用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奉行科研准则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并据此对责任主体开展诚信管理。

  实行科技计划信用承诺制度。

  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责任主体,均应按规定签署信用承诺书,对自身信用状况、材料真实性等信息作出承诺,并承担违背承诺的相应责任。

  实行科技计划信用信息核查制度。

  对责任主体开展事前信用核查,将诚实守信作为其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必备条件,对存在科技计划失信行为且仍处于失信保留期的责任主体,或被“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科技计划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责任主体科技计划诚信履责情况进行信用评级,分为信用正常、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三个级别,分别用A、B、C表示。

  被评为A级的责任主体具有申请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的正常资格。

  被评为B级的责任主体给予警告、约谈、一定范围内或公开通报批评、暂停相关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终止撤销相关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等惩戒。

  被评为C级的责任主体给予终止撤销相关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撤销或建议撤销奖励(荣誉称号)、追回已拨财政资金、永久取消参与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的资格等惩戒。该评级责任主体将被列入科技计划失信黑名单,并上传至“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平台。

  实行信用评级动态管理。

  信用评级为B级或C级的责任主体在完成整改且失信保留期届满后,及时调整其信用评级为A级。信用评级为A级的责任主体被发现存在本办法所列失信行为的,按规定降低其信用评级。累计被评定为B级3次(含)以上的同一责任主体,应将其信用评级降为C级。

  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机制。

  科技计划诚信管理是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用郑州”建设的重要环节。《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逐步实现全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与“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平台及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提供支撑,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